農村宅基地怎么過戶
一、農村宅基地糾紛處理辦法
1、農戶之間發生宅基地權屬爭議,當事人雙方應尊重歷史,相互謙讓,協商解決問題。
雙方協商成功,最好簽訂協議。雙方達成的協議,不得違反有關法律、法規,不得損害國家、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。
2、協商不成的,當事人任何一方或雙方可到當地鄉(鎮)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機關提出處理申請。
申請處理時,應以書面形式寫明:申請人、對方當事人的名稱、地址;申請處理的事項、具體要求和理由,并附爭議地塊示意圖;有關證據及其來源,證人的姓名、工作單位或地址。受理機關接到處理申請后,應在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。決定受理的,應當在10日內將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。對方當事人應在接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提交答辯文書和有關證據;逾期不提交答辯文書的,不影響作出處理決定。受理機關決定不受理的,應當在決定后1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,并說明理由。
3、如果鄉鎮不受理,當事人雙方可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,若符合受理條件,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。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權屬爭議,可先行調解;調解無效的,應當作出處理決定。
4、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,可在收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處理機關申請復議,也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后30日內,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上一級處理機關接到復議申請后,應在3個月內作出復議決定。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,可在接到復議決定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。在宅基地權屬爭議處理期間,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宅基地現狀和破壞其房屋。
二、農村宅基地怎么過戶
農村宅基地過戶流程有:
1、準備所需材料:登記申請書、申請人的身份證明、房屋所有權證書、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、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,其他必要材料。
如果是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的,應該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相關證明材料。
2、農村宅基證變更申請人,準備好相關的申請變更材料之后,向村委會提出宅基證更名申請;
3、農村宅基證變更申請人向轄區國土所提交申請登記材料,材料齊全后,國土所出具《受理回執單》,加蓋國土資源部門公章,交由申請人簽字;
4、等待國土資源部門審核;
5、審核通過之后,完成宅基證更名,下發新的證書。
三、農村宅基地有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
如果是宅基地權屬糾紛,應該先到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國土資源部門進行處理,對處理的決定不服經過行政復議后,方可行政訴訟,應到縣級人民法院。若是宅基地權屬清楚、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鄉土地所/縣土地管理局/土地管理。我國的農村宅基由村上批,鄉里備案,如果宅基地發生糾紛由鄉級、縣級經管站負責仲裁。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。